110學年度第2學期 清寒僑生助學金 Financial Aid for Economically Disadvantaged Overseas Chinese Students in the 2nd Semester of the 110th Academic Year
發布日期 2022-02-16 13:29:00
一、申請資格:
1. 此獎學金申請對象為學位僑生(含港澳生)
2. 不含研究生、延修生
二、申請文件:
1. 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表(附件一)
2. 清寒僑生助學金自評表(附件二)
3. 檢附相關證明影本(如:清寒證明、身心障礙證明)
註: 清寒證明須為近一年開立之版本
4. 歷年成績單
5. 轉學僑生應檢具原就讀學校之轉學證明或肄(修)業證明或近一學年之成績證明(全學年學業平均及格、未受申誡懲處者)
請填附以上申請文件,最晚於111年3月11日(星期五)下午17:00前交予境外組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清寒僑生助學金每月發放標準:
1. 大學校院、五專後2年- 3,000元
2. 五專前3年2,800元
亦請參閱附件檔文藻外語大學申請清寒僑生助學金審查作業須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