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1:為何需辦理出入境簽證?
A1:港澳地區學位生入臺後,應繳回單次入出境證,並於入境註冊日起算30天內辦理「中華民國居留證」。該證等同於在臺之身分證件。
入境後一律線上辦理居留證(請點選)
Q2:何謂中華民國居留證?
A2:港澳生「中華民國居留證」的有效期限為3年,因此等到同學的加簽證到效期屆滿3個月前辦理延長簽證。
居留證申請應備文件:
1.外僑居留證申請表1份
2.最近一年2吋相片一張
3.護照正、影本(正本驗畢退還)
4.居留簽證正、影本(正本驗畢退還)
5.入學通知書、學生證、在學證明
6.海聯會分發書通知書
7.警察記錄證明書(良民證)
8.證照費:新臺幣3,000元
居留證展延應備文件:
1.外僑居留證申請表1份
2.2吋相片一張
3.護照正、影本(正本驗畢退還)
4.居留証正本
5.在學証明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、影本(正本驗畢退還)
6.學校出具辦理延期事宜之文件1份
7. 證照費:新臺幣1,000元
Q3:港澳地區學位生可以於就學期間在臺打工嗎?
A3:港澳學位生可以申請工作證,有需要在臺打工的港澳生可至國合處境外學生事務組詢問。